Friday, May 6, 2011

兒子石頭

馬太福音21:38-42
38不料,園戶看見他兒子,就彼此說:這是承受產業的。來吧,我們殺他,佔他的產業!
39他們就拿住他,推出葡萄園外,殺了。
40園主來的時候要怎樣處治這些園戶呢?
41他們說:要下毒手除滅那些惡人,將葡萄園另租給那按著時候交果子的園戶。
42 耶穌說:經上寫著: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。

這是主所做的,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。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?
耶穌原本和祭司長及法利賽人在談:兇惡的園戶最後竟把園主的兒子給殺了;
到第42節主題卻突然轉到石頭;這轉折似乎很突兀,其間的關聯在那裡呢?
答案在於兒子和石頭在希伯來文是諧音。兒子是 (bēn)石頭是(‘eben)。
在38節主題是被棄的兒子,在42節主題轉到被棄的石頭。
耶穌好像在說:你們棄絕了ben(兒子),上帝卻要將這被棄的ben,也是被棄的eben(石頭)立為房角石。
使敵擋撞上它的或被它審判而砸到的,都要滅亡。
耶穌用諧音,將兩個原本不相關的類比連在一起,而這兩個類比都是指著他自己而言的。
參考:Michael Green, The Message of Matthew, Bible Speaks Today, ed. John Stott (Leicester, England: Inter-Varsity Press, 2000), 229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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